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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小食品和日杂用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小食品和日杂用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投标邀请函

一、项目名称: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小食品和日杂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内容:

小食品、日用品   一批

(具体内容、数量及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招标采购内容,并按实际内容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具备相应货物的经营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不能体现注册资金的,还须提供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可反映该信息的查询网页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所经营产品须资质齐全,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日用品(或者日用百货)的销售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4、近三年内(20150301日至今)同类或类似供货业绩(以合同证明文件为准);

5、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监督检查机制,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采购配送流程完善,具备良好的物流配送能力,货运车辆符合国家食品配送标准及食品运输及储存条件;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五、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不能体现注册资金的,还须提供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可反映该信息的查询网页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日用品(或者日用百货)的销售资格、税务登记证副本、近三年内(2015030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有效合同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80420日起至20180426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00在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福田区鹏程一路一号广电大厦9楼)报名及发售(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80508日北京时间900-1000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80508日北京时间1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招    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址:深圳福田区鹏程一路一号广电大厦

    人:熊工

      话:0755-88317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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